選用切削液要考慮工件材料
工件材料的性能對切削液的選擇很重要。據文獻介紹,可把被加工材料按其可切削性的難易劃分為不同級別,以此作為選擇切削液的依據。將銅在固定條件下的可切削性指數定為100,將其他材料的相同的條件下進行切削,按得出的刀具相對耐用度進行排列。
普通可切削鋼,包括非合金鋼、低合金鋼及其淬火鋼(15,35,15CrMn)、易切削鋼(Y12,Y12Mn)、建筑鋼材(35,60),可切削系數為80;
較難切削鋼,包括高合金鋼及其淬火鋼(20CrMo,42CrMo)、高鉻合金鋼(1Cr17,4Cr13)、高鉻鎳合金鋼(12CrNi2)、耐腐蝕耐酸的鉻鎳鋼(0Cr18Ni9,1Cr18Mo10Nb)、鑄鋼,可切削系數為50;
難切削鋼,包括鎳和鎳合金(Ni10Cr10,Ni18Cr20)、錳和鎳硅鋼(40CrMn2,60Si2Mn)、鉻鉬鋼(20CrMo)、硅鋼(38Si2Mn)、鈦和鈦合金,可切削系數為25;
灰鑄鐵和可鍛鑄件(HT250,KTZ450-06),可切削系數為60-110;
有色金屬,銅和銅合金(ZCu Sn10Pbl),可切削系數為100-600;
輕金屬,鋁和鎂合金(LF5,LF10,LDI),可切削系數為300-2000。
切削指數越小的材料越難加工。在選擇切削液時,對于難加工的材料應選擇活性度高的含抗磨極壓添加劑的切削液,對于易加工材料,可選用純礦油或其他不含極壓添加劑的切削液。
切削加工是一個復雜過程,盡管是切削一種材料,但當切削速度改變或切削工件的幾何形狀改變時,切削液顯示的效果就完全不同,所以在選擇切削液時要結合加工工藝和加工工件的特點來綜合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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